8月24日,自治区政协召开“推进我区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专题协商会。会上,周涛、吴金霞、党春艳、姬晓怡、郝运清、李剑6位自治区政协委员分别结合调研成果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家政服务业已成为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朝阳产业和全新业态。目前,我区家政服务业整体呈现供给能力不高、供给结构单一、行业法规标准建设滞后、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家政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提供支持。对于家政服务业,政府应积极鼓励引导,普及家政服务知识,弱化社会观念对家政行业的不良影响;企业应结合政策,积极探索搭建标准化专业化的家政服务流程,增强客户体验与社会好感度;社会应彻底摒弃偏见,建立正确的行业认知,支持鼓励家政服务行业发展。
建议多措并举提高家政从业人员职业素质。鼓励院校增设家政服务有关专业,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是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和纲领,为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起到规划、部署、引导作用,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区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
探索员工制家政企业未来的发展路径,推动家政服务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家政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大趋势。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社保补贴力度,给予家政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激发家政企业从中介制逐步转向员工制的内生动力;发挥品牌化效应,培育壮大家政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支持家政企业品牌发展,组织并且开展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各个地区结合地域特色培育认定服务质量优、社会美誉度高、示范引领强的地方家政服务品牌。
近年来,我区家政服务业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服务需求,为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非消极作用,是便民、利民、惠民的民心行业。但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群众对家政服务的要求已向营养配餐、家庭教育等多方面发展,这无疑对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已成为重中之重。
作为宁夏义工志愿服务联合会会长,在助老助残过程中发现,农村是一个既需要家政服务,也可以为家政服务提供广阔市场的地方。目前,有的村有老饭桌,也有剩余劳动力,建议有关部门尝试以市区为中心,把农村劳动力有效整合起来,进行赋能培训。比如已有老饭桌的行政村可设置家政公益岗,以相邻村或乡为单位,组织公益岗人员每月参加集中培训,让他们更专业。可先从做好老饭桌饭菜为切入点,逐步把工作人员培养成为家政从业人员的后备力量。把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纳入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培养体系中,引导鼓励家政服务进农村,把农村这一个市场激活。
大力促进家政服务进社区。支持家政企业、社会组织在社区建立家政服务机构,创办社区家政服务示范点,推动形成连锁化、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等经营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家政服务。
建议依托大中专院校、大规模的公司、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培训机构,对有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解决好家政从业人员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更好满足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培训内容要紧跟形势、一直更新,与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相衔接,既要关注基本的服务项目,又要逐步涵盖不一样的层次花钱的那群人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开展以赛代训、以评促训等活动,激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全方位提高家政服务供给质效,逐步形成供需基本平衡的家政服务产业体系。
家政服务行业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事业,群众的满意度是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唯一衡量标准。
目前我区家政服务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服务的品质差,特别是服务便捷度、服务质量、服务规范方面整体较差;管理不规范,企业普遍规模小,管理制度不健全,整体家政行业品牌形象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不高,从业人员入行门槛低,年龄、学历、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规模较小的家政服务企业对从业人员缺乏系统培训,造成整体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偏低;服务价格缺乏标准,家政服务属于市场调节价格,政府不指导定价,服务价格缺乏统一标准,定价随意性大,收费差异大。
建议壮大行业主体规模。加强主体培育,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更多具有维修保养、康复护理、育婴育幼、烹饪保洁等技能的个人,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开展经营。加大对家政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扶持,向公司可以提供多渠道、便于获取的政策法规、管理机制等方面培训。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便民服务网点,通过减免房租、水电费实行居民价格等政策,加大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鼓励家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行业协会等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完善行业服务规范、行业细则、行规行约、收费标准、服务合同条款,提升我区家政服务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的商标品牌指导和政策宣传,鼓励家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形象宣传,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规范,塑造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实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建立备案信息赋码机制,将身份信息、培训信息、从业信息、消费者评价等纳入管理范围,实现从业人员职业信息可查询、可溯源、可评价,解决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带来的服务的品质差和消费纠纷多的乱象。开展新上岗人员免费岗前培训,定期开展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强化技能提升、诚信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整体职业素养;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用工规范监督检查,督促带领企业与员工签订规范的用工协议,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标准,保障雇工合法权益。完善家政服务业薪酬制度,及时发布行业工资指导规范。制定和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家政服务企业使用规范的服务协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逐步的提升、三孩政策的推进实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化分工的日益细化以及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家政服务业需求呈现出爆发性增长,以居家养老、育婴育幼、烹饪保洁、护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家政服务需求日益旺盛。
目前,我区家政服务业小、散、弱的特征明显,家政服务行业现行主要是中介制模式,企业规模小,管理形式散,服务能力弱,难以实现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行业规范化管理偏低,过低的行业门槛使家政服务机构鱼龙混杂,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失信问题时有发生,中介制服务机构在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均缺乏针对家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消费的人的三方行为约束机制,难以实施并监控家政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与标准化,家政服务的品质难以得到一定效果保障,阻碍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化管理和品牌化发展是家政服务业高水平发展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状况下,积极地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显得很迫切,必须从作坊式中介模式向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建议加强分类指导,壮大提升家政品牌规模。广泛开展家政品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区的家政服务业品牌数量、分布和运营情况,建立家政品牌台账,形成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家政服务业品牌。
坚持分类培育,指导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家政品牌,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逐步扩大市场影响力;指导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还未形成固定品牌名称的家政服务业,进一步聚焦品牌特点,尽快确定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指导具有一定从业人员基础,但技能特点不突出、分布较为零散的拟开发家政品牌,逐步形成行业品牌。
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家政服务业品牌健康发展。加强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作用,围绕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完善家政服务业品牌标准体系,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近年来,我区家政服务需求日渐增长,成为服务消费的又一市场热点。但家政服务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让行业发展更规范,涵养家政服务业各方共赢的源头活水,已成为家政服务业行稳致远亟待解决的问题。
涵养家政服务共赢的源头活水,需要法律走出“先手棋”。法律是社会治理的“纠偏器”,相对于其他任何社会治理手段,都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要确保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法律的约束必不可少。家政服务业出现的“成长烦恼”,是各方利益博弈偏离了法治轨道的直接表现。
目前,我区规制家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该条例是2011年制定的,现在的家政市场需求和供给状况及相关条件、要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迫切地需要对家政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教育培训、专业划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职业保障进行规范调整,尤其要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家政服务消费者双方权益保护进行重新梳理。建议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完善,争取列入自治区2024年立法计划,从地方性法规的高度规范,引领和实现我区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我区家政服务业具体服务中,上门烹饪、收纳整理、宠物管护、家装美化等服务内容有待开发和拓展。在推进家政进社区的同时,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物业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关注并实践社区经济与家政服务融合创新,探索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的模式,有序推动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适老化改造项目,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依法提供上门送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非住家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逐步实现区域内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提高家政服务品质。鼓励家政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企业合作,适时向家政消费者推出家庭新产品、新服务。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项目进入家政服务业区域标准,不断延伸家政服务产业链。
随着我区产业体系的调整优化,行业政策的落实推动,家政服务业已成为服务民生、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家政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既是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方面,也是乡村振兴、保障就业的有力抓手,家政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希望,关系到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服务与保障。
我区家政服务行业逐渐趋于成熟和规范,但由于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规范培训,不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都会存在家政服务就是当保姆、干体力活的认识误区,服务的品质和稳定能力得不到保证,可提供高层次服务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且受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缓慢、对外通道建设滞后、高品质人才匮乏等因素的影响,家政服务业拓展外需市场、高端市场难度较大。
建议加强政府主导作用,理顺家政服务业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调各政府职能部门筹划财政预算和制定各项政策及监督的落实情况,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和宏观管理、社会组织或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建立家政服务业市场反馈机制,加大对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家政职业经理人的核心能力、职业意识及主要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市场监管,实现资源充分合理配置,培养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人员。加强家政服务信息化建设,致力于打造全链条家政服务业务体系,综合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功能、一体化的信息展示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技能培训、人员数据、信用等级等内容,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
不断完善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家政服务从简单劳务型向专业技能型转变,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档次,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从业人员就业观念,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聚焦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开展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等级评定,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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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自治区政协召开“推进我区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专题协商会。会上,周涛、吴金霞、党春艳、姬晓怡、郝运清、李剑6位自治区政协委员分别结合调研成果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家政服务业已成为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朝阳产业和全新业态。目前,我区家政服务业整体呈现供给能力不高、供给结构单一、行业法规标准建设滞后、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家政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提供支持。对于家政服务业,政府应积极鼓励引导,普及家政服务知识,弱化社会观念对家政行业的不良影响;企业应结合政策,积极探索搭建标准化专业化的家政服务流程,增强客户体验与社会好感度;社会应彻底摒弃偏见,建立正确的行业认知,支持鼓励家政服务行业发展。
建议多措并举提高家政从业人员职业素质。鼓励院校增设家政服务有关专业,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是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和纲领,为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起到规划、部署、引导作用,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区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
探索员工制家政企业未来的发展路径,推动家政服务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家政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大趋势。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社保补贴力度,给予家政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激发家政企业从中介制逐步转向员工制的内生动力;发挥品牌化效应,培育壮大家政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支持家政企业品牌发展,组织并且开展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各个地区结合地域特色培育认定服务质量优、社会美誉度高、示范引领强的地方家政服务品牌。
近年来,我区家政服务业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服务需求,为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非消极作用,是便民、利民、惠民的民心行业。但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群众对家政服务的要求已向营养配餐、家庭教育等多方面发展,这无疑对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已成为重中之重。
作为宁夏义工志愿服务联合会会长,在助老助残过程中发现,农村是一个既需要家政服务,也可以为家政服务提供广阔市场的地方。目前,有的村有老饭桌,也有剩余劳动力,建议有关部门尝试以市区为中心,把农村劳动力有效整合起来,进行赋能培训。比如已有老饭桌的行政村可设置家政公益岗,以相邻村或乡为单位,组织公益岗人员每月参加集中培训,让他们更专业。可先从做好老饭桌饭菜为切入点,逐步把工作人员培养成为家政从业人员的后备力量。把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纳入家政服务业人力资源培养体系中,引导鼓励家政服务进农村,把农村这一个市场激活。
大力促进家政服务进社区。支持家政企业、社会组织在社区建立家政服务机构,创办社区家政服务示范点,推动形成连锁化、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等经营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家政服务。
建议依托大中专院校、大规模的公司、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培训机构,对有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解决好家政从业人员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更好满足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培训内容要紧跟形势、一直更新,与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相衔接,既要关注基本的服务项目,又要逐步涵盖不一样的层次花钱的那群人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开展以赛代训、以评促训等活动,激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全方位提高家政服务供给质效,逐步形成供需基本平衡的家政服务产业体系。
家政服务行业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事业,群众的满意度是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唯一衡量标准。
目前我区家政服务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服务的品质差,特别是服务便捷度、服务质量、服务规范方面整体较差;管理不规范,企业普遍规模小,管理制度不健全,整体家政行业品牌形象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不高,从业人员入行门槛低,年龄、学历、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规模较小的家政服务企业对从业人员缺乏系统培训,造成整体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偏低;服务价格缺乏标准,家政服务属于市场调节价格,政府不指导定价,服务价格缺乏统一标准,定价随意性大,收费差异大。
建议壮大行业主体规模。加强主体培育,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更多具有维修保养、康复护理、育婴育幼、烹饪保洁等技能的个人,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开展经营。加大对家政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扶持,向公司可以提供多渠道、便于获取的政策法规、管理机制等方面培训。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便民服务网点,通过减免房租、水电费实行居民价格等政策,加大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鼓励家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行业协会等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完善行业服务规范、行业细则、行规行约、收费标准、服务合同条款,提升我区家政服务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的商标品牌指导和政策宣传,鼓励家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形象宣传,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规范,塑造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实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建立备案信息赋码机制,将身份信息、培训信息、从业信息、消费者评价等纳入管理范围,实现从业人员职业信息可查询、可溯源、可评价,解决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带来的服务的品质差和消费纠纷多的乱象。开展新上岗人员免费岗前培训,定期开展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强化技能提升、诚信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整体职业素养;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用工规范监督检查,督促带领企业与员工签订规范的用工协议,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标准,保障雇工合法权益。完善家政服务业薪酬制度,及时发布行业工资指导规范。制定和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家政服务企业使用规范的服务协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逐步的提升、三孩政策的推进实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化分工的日益细化以及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家政服务业需求呈现出爆发性增长,以居家养老、育婴育幼、烹饪保洁、护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家政服务需求日益旺盛。
目前,我区家政服务业小、散、弱的特征明显,家政服务行业现行主要是中介制模式,企业规模小,管理形式散,服务能力弱,难以实现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行业规范化管理偏低,过低的行业门槛使家政服务机构鱼龙混杂,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失信问题时有发生,中介制服务机构在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均缺乏针对家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消费的人的三方行为约束机制,难以实施并监控家政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与标准化,家政服务的品质难以得到一定效果保障,阻碍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化管理和品牌化发展是家政服务业高水平发展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状况下,积极地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显得很迫切,必须从作坊式中介模式向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建议加强分类指导,壮大提升家政品牌规模。广泛开展家政品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区的家政服务业品牌数量、分布和运营情况,建立家政品牌台账,形成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家政服务业品牌。
坚持分类培育,指导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家政品牌,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逐步扩大市场影响力;指导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还未形成固定品牌名称的家政服务业,进一步聚焦品牌特点,尽快确定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指导具有一定从业人员基础,但技能特点不突出、分布较为零散的拟开发家政品牌,逐步形成行业品牌。
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家政服务业品牌健康发展。加强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作用,围绕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完善家政服务业品牌标准体系,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近年来,我区家政服务需求日渐增长,成为服务消费的又一市场热点。但家政服务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让行业发展更规范,涵养家政服务业各方共赢的源头活水,已成为家政服务业行稳致远亟待解决的问题。
涵养家政服务共赢的源头活水,需要法律走出“先手棋”。法律是社会治理的“纠偏器”,相对于其他任何社会治理手段,都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要确保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法律的约束必不可少。家政服务业出现的“成长烦恼”,是各方利益博弈偏离了法治轨道的直接表现。
目前,我区规制家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该条例是2011年制定的,现在的家政市场需求和供给状况及相关条件、要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迫切地需要对家政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教育培训、专业划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职业保障进行规范调整,尤其要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家政服务消费者双方权益保护进行重新梳理。建议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完善,争取列入自治区2024年立法计划,从地方性法规的高度规范,引领和实现我区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我区家政服务业具体服务中,上门烹饪、收纳整理、宠物管护、家装美化等服务内容有待开发和拓展。在推进家政进社区的同时,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物业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关注并实践社区经济与家政服务融合创新,探索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的模式,有序推动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适老化改造项目,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依法提供上门送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非住家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逐步实现区域内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提高家政服务品质。鼓励家政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企业合作,适时向家政消费者推出家庭新产品、新服务。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项目进入家政服务业区域标准,不断延伸家政服务产业链。
随着我区产业体系的调整优化,行业政策的落实推动,家政服务业已成为服务民生、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家政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既是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方面,也是乡村振兴、保障就业的有力抓手,家政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希望,关系到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服务与保障。
我区家政服务行业逐渐趋于成熟和规范,但由于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规范培训,不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都会存在家政服务就是当保姆、干体力活的认识误区,服务的品质和稳定能力得不到保证,可提供高层次服务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且受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缓慢、对外通道建设滞后、高品质人才匮乏等因素的影响,家政服务业拓展外需市场、高端市场难度较大。
建议加强政府主导作用,理顺家政服务业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调各政府职能部门筹划财政预算和制定各项政策及监督的落实情况,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和宏观管理、社会组织或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建立家政服务业市场反馈机制,加大对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家政职业经理人的核心能力、职业意识及主要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市场监管,实现资源充分合理配置,培养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人员。加强家政服务信息化建设,致力于打造全链条家政服务业务体系,综合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功能、一体化的信息展示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技能培训、人员数据、信用等级等内容,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
不断完善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家政服务从简单劳务型向专业技能型转变,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档次,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从业人员就业观念,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聚焦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开展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等级评定,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